核准文號

教育部                       111  1    25    教授體字第 1110002771       號函核定(備查)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2 11  北市教體字第第11130267023     函核定

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111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校名

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

3

1

3

3

0

2

校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101

電話

(02)27535316

網址

http://www.zlsh.tp.edu.tw

傳真

(02)25286395

招生科班別

體育班(含體育類單科型高中各班級)  普通科

招生類別

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單獨招生(自行辦理招生)

招生範圍

全國各直轄市縣市

招生目標

提供運動成績優良或具運動潛能之國中畢業學生繼續升學,以培育運動人才,發展學校運動特色。

甄選條件

一、 運動成績符合『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成績規定;或對招生種類之運動有興趣,具有實際比賽經驗者,請附國中年內參賽證明。

招生種類

 

男生

女生

不限

空手道

 

5

高爾夫

1

圍棋

2

2

合計

10

甄選

方式

術科

測驗

測驗種類

空手道

高爾夫

圍棋

測驗時間

11157日(星期六)上午9

測驗地點

本校空手道教室

台北球場

本校 多功能   教室

測驗項目及計分方式(含各項目及其配分)

1. 基本動作(20分)

(1)直擊 追擊

(2)上擋 中內擋 中外擋 下檔 手刀擋

(3)前踢 側踢 迴旋踢 後踢 勾踢

2. 形(40分)

(1)WKF自由型

3. 對打(40術科測驗順序既為對打測驗場次依實際報名狀況訂定)

4.口試

1.基本技術:

(1)(15 )

(2)切球 (15 )

(3)全揮 (15 )

(4)長鐵 (15 )

(5)草地木(15 )

(6)開球 (25 )

2.口試

1.資績評分:五段~七段(30) 

(1)五段20

(2)六段25

(3)七段30

2.術科測驗比賽評分 (50)

3.口試:20

備註:各招生甄選種類僅計術科成績,總分為100分。

口試

術科測驗結束,直接進行口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20%。

錄取

方式

1.各種類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未達最低標準60分(含)者,不予錄取。

2.如總成績相同時,參酌測驗項目比例高低順序錄取,列備取

 

空手道

高爾夫

圍棋

成績比序

3.2.1.4

1.2

2.3

備註

1. 報名時間:111502星期一504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4

2. 報名地點:本校學處體育組

3. 有意報名同學,請先至本校首頁如網址: http://www.zlsh.tp.edu.tw填寫資料列印後至本校組報名,並繳驗以下資料:

(1)                報名表(正本)。(附件1

(2)                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                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4)                參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5)                家長同意書。(附件2

(6)                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3

(7)                報考切結書(附件4

(8)                需自備2吋大頭照兩張。

(9)                回郵信封(寄發成績單用請貼28掛號郵票,並填妥收件人及收件地址未附信封及郵資者不予寄送)

4. 報名費用:新台700(含報名費及術科測驗費)。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

(1)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與正本相符」)。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3)                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280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薄影本

5.           測驗時間:11157日(星期六)上午9時整

6.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動者,不宜參加甄選。

7. 放榜日期:11159日(星期一)下午5時整

8. 成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三天內111510日至512日)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郵戳為,逾期恕不受理)

9. 報到日期:11171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

10.       經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業證書者,應切結由原畢業國中送錄取學校。

11.  經錄取且已完成報到者,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於111718日(星期一)下午5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由考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完成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至其他入學管道報到,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後項考試錄取資格。

12.  甄選錄取之學生必須加入專長種類之校隊接受訓練,如不願接受訓練及參加比賽者,應由學校依規定輔導轉學不得異議。

13.  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領取獎勵金、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者,須設籍本市。

14.  以本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單獨招生入學之學生,在校成績評量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中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辦理。

15. 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6)並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

16. 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7),請考生詳細閱讀。

17.  術科測驗,應製詳細測驗成績之文字記錄,並確實將測驗過程以錄影方式記錄。文字紀錄應於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名單前完成。對評分成績特優或特低者,應於評分表件中註明理由。

18.  招生簡章之附件亦須確實檢附各術科測驗之成績換算表,以做為測驗分數轉換之依據。

19.  測驗當天,如遇天候或不可抗力因素,招生學校得以變更測驗場地及測驗項目。

20.  本規定經運動績優單獨招生委員會通過,報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11學年度中崙高中運動成績優良招生簡章-暨新防疫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