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全國大學生圍棋賽暨2019 FGU亞洲區大學生圍棋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09158B號辦理。
二、宗旨:培養大專院校圍棋人口,提供大學生圍棋交流之平台。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佛光大學、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國中、凌網科技、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附設桃園長庚養生文化村。
六、比賽日期:
(一)交流賽: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
(二)主賽事:108年11月30日(星期六)。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01日(星期五)止。
八、比賽地點:
(一)交流賽:佛光大學(宜蘭縣礁溪鄉林尾路160號)
(二)主賽事:桃園長庚養生文化村(桃園市龜山區長青路2號,比賽當日備有機場捷運A7體育大學站1號出口至比賽場地接駁)。
九、比賽對象:全國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選手於比賽日請攜帶學生證備查。
十、比賽方式(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一)交流賽為與佛光大學邀請之國際隊伍進行交流。
(二)交流賽和主賽事可擇一或均參加。
(三)主賽事分為個人賽及團體賽同時進行,請選手擇一報名。
(四)團體賽須由同校學生組隊,與國際隊伍混合競賽,每隊三人,獎勵依國內組、國際組、女子組分別授獎。
(五)女子組之授獎限全隊皆為女性選手。
十一、報名辦法:
(一) 報名方式:請至報名網頁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網頁http://tpego.hyplaygo.com/TPEGo/
(二) 報名費用(含午餐)。
1.交流賽免收費用。
2.個人賽每人100元。
3.團體賽每隊400元。
十二、比賽獎勵(得獎比例參照以下標準):
(一)個人賽:擇優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二)團體賽:擇優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三)女子團體賽:擇優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四)名次錄取標準:
1.二隊(人)或三隊(人),各錄取一名。
2.四隊(人),錄取二名。
3.五隊(人),錄取三名。
4.六隊(人),錄取四名。
5.七隊(人),錄取五名。
6.八隊(人),錄取六名。
7.九隊(人),錄取七名。
8.十隊(人)以上,錄取八名。
(五)團體總錦標:至少三名(含)以上選手參加之學校方可列入總錦標成績,擇優頒發錦旗、獎狀一份。
十三、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報到請出示學生證,並隨身攜帶備查。
(二)以不實棋力參賽者,若經查屬實得取消所有獎勵並通知學校。
(三)歷屆曾報名「13路棋盤組」並得名者,不得重複報名該組。
(四)聯絡人:林妏宣。
電話:03-9871000#12631
E-mail:linwh@mail.fgu.edu.tw。
十四、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附件一 比賽組別
一、交流賽
(一) 交流賽為附加賽事,可自行選擇是否參加。
(二) 由大會安排比賽對手,比賽結束後致贈紀念品一份。
(三) 參與活動者,大會提供午餐。
(四) 活動當天本校接駁車及台灣好行公車班次密集,不另安排接駁。
二、個人賽:
(一)個人賽組別:分晉段組、級位組及13路棋盤組三組。
(二) 比賽規則:
(1) 依中華棋協比賽規則,晉段組、級位組一律分先,黑184.5子勝。13路棋盤組黑87子勝。
(2) 個人賽不使用計時鐘,但裁判得依現場狀況調整。加賽5分鐘10秒2次。
(3) 賽程採用國際瑞士制。各場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三、團體賽:
(一)比賽規則:
(1) 依照中華棋協比賽規則,一律分先,黑184.5子勝。
(2) 採用國際瑞士制比賽。各場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3) 基本用時以30分鐘讀秒20秒3次為原則,視實際場次調整。
(二)比賽制度:
(1)
每校不限報名隊數(超過一隊以上以A、B、C…隊排序),每人僅限報名一隊,每隊至多可報名4人(1名候補),上場3人,最少可以2人組隊報名參加(第三臺不戰敗)。棋力不限。每一輪比賽兩勝以上之隊伍為勝方。
(2)
每一臺須按照棋力高低排序,每一場比賽皆不可重新排陣。
(3)
替補選手每一臺皆可換。
(4)
大會邀請國外大學混合比賽,惟排名分開計算。
(三)成績計算:
(1)
以團體勝場為主分,每一場得主分一分,依主分成績決定名次。
(2)
若主分相同則比輔分;第一輔分為所有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二輔分為所負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三輔分為交戰成績,第四輔分為本隊所有之勝局總和,第五輔分為主將總勝局數。
附件二 團體總錦標積分
一、計算團體總錦標積分,包含各校參加總人數(一人一分)、獎項名次積分。
二、個人賽積分
各組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晉段組 |
30 |
20 |
15 |
10 |
5 |
5 |
3 |
3 |
級位組 |
20 |
15 |
10 |
5 |
5 |
3 |
3 |
3 |
13路棋盤組 |
15 |
10 |
5 |
5 |
3 |
3 |
2 |
2 |
三、團體賽積分(僅國內隊伍排名)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團體組 |
120 |
100 |
80 |
60 |
50 |
40 |
30 |
20 |
四、女子團體賽積分(列入各校團體總錦標)
凡報名女子團體賽,每隊皆可得10點團體總錦標積分。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團體組 |
10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
註1:未參賽全程每人-10分
註2:名次並列者,加賽至分出前八名為止。
※註: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附件三 賽程表
11/29(五)地點:佛光大學 |
|
09:00-10:30 |
國際圍棋發展論壇 |
10:30-12:00 |
國際隊伍交流賽 |
12:00-13:00 |
午餐 |
13:00- |
佛光大學及宜蘭參訪自由行(自理) |
11/30(六)地點:桃園長庚養生文化村 |
|
08:00-08:50 |
報到 |
09:00-09:30 |
開幕 |
09:30-11:00 |
第一場比賽 |
11:00-12:30 |
第二場比賽 |
12:30-13:30 |
午餐 |
13:30-15:00 |
第三場比賽 |
15:00-16:30 |
第四場比賽 |
16:30-18:00 |
第五場比賽 |
18:00-18:30 |
閉幕頒獎典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