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全國大學生圍棋賽暨2018 FGU亞洲區大學生圍棋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70013894B號辦理。
二、宗旨:培養大專院校圍棋人口,提供大學生圍棋交流之平台。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佛光大學、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臺北市大安國中、凌網科技、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教育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
(一)交流賽:107年11月30日(星期五)。
(二)主賽事:107年12月1日(星期六)。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26日(星期五)止。
八、比賽地點:
(一)交流賽:佛光大學(宜蘭縣礁溪鄉林尾路160號)
(二)主賽事:臺北市大安國中(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九、比賽對象:全國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選手於比賽日請攜帶學生證備查。
十、比賽方式(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一)交流賽為與佛光大學邀請之國際隊伍進行交流。
(二)交流賽和主賽事可擇一或均參加。
(三)主賽事分為個人賽及團體賽同時進行,請選手擇一報名。
(四)團體賽須由同校學生組隊,與國際隊伍混合競賽,每隊三人,獎勵依國內組、國際組、女子組分別授獎。
(五)女子組之授獎限全隊皆為女性選手。
十一、報名辦法:
(一) 報名方式:請至報名網頁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網頁http://tpego.hyplaygo.com/TPEGo/
(二)
報名費用(含午餐)。
1.交流賽免收費用。
2.個人賽每人100元。
3.團體賽每隊400元。
十二、比賽獎勵(得獎比例參照以下標準):
(一)個人賽:1-4名頒發獎盃、獎狀及獎品一份,5-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二)團體賽:擇優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三)女子團體賽:擇優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四)名次錄取標準:
1.二隊(人)或三隊(人),各錄取一名。
2.四隊(人),錄取二名。
3.五隊(人),錄取三名。
4.六隊(人),錄取四名。
5.七隊(人),錄取五名。
6.八隊(人),錄取六名。
7.九隊(人),錄取七名。
8.十隊(人)以上,錄取八名。
(五)團體總錦標:至少三名(含)以上選手參加且必須參與兩個組別(含)以上之學校方可列入總錦標成績,擇優頒發錦旗、獎狀一份。
十三、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報到請出示學生證,並隨身攜帶備查。
(二)
以不實棋力參賽者,若經查屬實得取消所有獎勵並通知學校。
(三)
歷屆曾報名「13路棋盤組」並得名者,不得重複報名該組。
(四) 聯絡人:林妏宣。
電話:03-9871000#12631
E-mail:linwh@mail.fgu.edu.tw。
十四、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附件一 比賽組別
一、交流賽
(一) 交流賽為附加賽事,可自行選擇是否參加。
(二) 比照團體賽規則,每隊選手三人,每校僅限報名一隊。
(三) 由大會安排比賽對手,比賽結束後致贈紀念品一份。
(四) 參與活動者,大會提供午餐。
(五) 活動當天本校接駁車及台灣好行公車班次密集,不另安排接駁。
二、個人賽:
(一) 個人賽組別:分晉段組、級位組及13路棋盤組三組。
(二) 比賽規則:
(1)
依中華棋協比賽規則,晉段組、級位組一律分先,黑184.5子勝。13路棋盤組黑87子勝。
(2)
個人賽不使用計時鐘,但裁判得依現場狀況調整。加賽5分鐘10秒2次。
(3)
賽程採用國際瑞士制。各場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三、團體賽:
(一)比賽規則:
(1)
依照中華棋協比賽規則,一律分先,黑184.5子勝。
(2)
採用國際瑞士制比賽五輪。各場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3)
基本用時以30分鐘讀秒20秒3次為原則,視實際場次調整。
(二)比賽制度:
(1)
每校不限報名隊數(超過一隊以上以A、B、C…隊排序),每人僅限報名一隊,每隊至多可報名4人(1名候補),上場3人,最少可以2人組隊報名參加(第三臺不戰敗)。棋力不限。每一輪比賽兩勝以上之隊伍為勝方。
(2)
每一臺須按照棋力高低排序,每一場比賽皆不可重新排陣。
(3)
替補選手每一臺皆可換。
(4)
大會邀請國外大學混合比賽,惟排名分開計算。
(三)成績計算:
(1) 以團體勝場為主分,每一場得主分一分,依主分成績決定名次。
(2) 若主分相同則比輔分;第一輔分為所有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二輔分為所負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三輔分為交戰成績,第四輔分為本隊所有之勝局總和,第五輔分為主將總勝局數。
附件二 團體總錦標積分
一、計算團體總錦標積分,包含各校參加總人數(一人一分)、獎項名次積分。
二、個人賽積分
各組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晉段組 |
30 |
20 |
15 |
10 |
5 |
5 |
3 |
3 |
級位組 |
20 |
15 |
10 |
5 |
5 |
3 |
3 |
3 |
13路棋盤組 |
15 |
10 |
5 |
5 |
3 |
3 |
2 |
2 |
三、團體賽積分(僅國內隊伍排名)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團體組 |
150 |
120 |
100 |
80 |
60 |
50 |
40 |
30 |
四、女子團體賽積分(列入各校團體總錦標)
凡報名女子團體賽,每隊皆可得10點團體總錦標積分。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團體組 |
10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
註1:未參賽全程每人-10分
註2:名次並列者,加賽至分出前八名為止。
※註: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附件三 賽程表
11/30(五) |
|
09:00-10:30 |
國際圍棋發展論壇 |
10:30-12:00 |
國際隊伍交流賽 |
12:00-13:00 |
午餐 |
13:00- |
佛光大學及宜蘭參訪自由行(自理) |
12/1(六) |
|
08:00-08:50 |
報到 |
09:00-09:30 |
開幕 |
09:30-11:00 |
第一場比賽 |
11:00-12:30 |
第二場比賽 |
12:30-13:30 |
午餐 |
13:30-15:00 |
第三場比賽 |
15:00-16:30 |
第四場比賽 |
16:30-18:00 |
第五場比賽 |
18:00-18:30 |
閉幕頒獎典禮 |
團體賽報名表
就讀學校名稱 |
|
|||||
報名組別 |
□團體組 □團體女子組(需全隊為女子選手) |
|||||
是否參加11月30日(五) 交流賽(地點:佛光大學) |
□是 □否 |
|||||
領隊(代表) |
領隊姓名: 聯絡電話: |
膳 食 |
□葷 □素 |
|||
教練 |
姓名: 電話(手機): |
膳 食 |
□葷 □素 |
|||
E – mail(領隊) |
|
|||||
聯 絡 地 址 |
|
|||||
主將 |
姓 名 |
|
棋 力 |
|
||
身分證字號 |
|
生 日 |
年 月 日 |
|||
膳 食 |
□葷 □素 |
|
|
|||
副將 |
姓 名 |
|
棋 力 |
|
||
身分證字號 |
|
生 日 |
年 月 日 |
|||
膳 食 |
□葷 □素 |
|
|
|||
三將 |
姓 名 |
|
棋 力 |
|
||
身分證字號 |
|
生 日 |
年 月 日 |
|||
膳 食 |
□葷 □素 |
|
|
|||
候補 |
姓 名 |
|
棋 力 |
|
||
身分證字號 |
|
生 日 |
年 月 日 |
|||
膳 食 |
□葷 □素 |
|
|
|||
報名費(隊) |
400元 |
|||||
個人賽報名表
就讀學校名稱 |
|
|||
選手 |
姓 名 |
|
棋 力 |
|
身分證字號 |
|
生 日 |
年 月 日 |
|
電 話 |
|
膳 食 |
□葷 □素 |
|
聯 絡 地 址 |
|
|||
報 名 組 別 (100元/人) |
□晉段組 □級位組 □13路棋盤組。 |